1月5日,省商務廳發(fā)布公告,明確2025年我省將繼續(xù)實施一系列以舊換新補貼政策,涵蓋汽車報廢更新、汽車置換更新、家電以舊換新、家裝廚衛(wèi)“煥新”、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和手機等3C數(shù)碼產品購新等多個領域。公告還就繼續(xù)實施以舊換新補貼政策明確了有關注意事項。
在汽車以舊換新方面,公告指出,從2025年1月1日起至新的補貼政策出臺前,將沿用2024年的補貼條件、標準等。同時,一個自然年內,一名消費者只能申請享受一次汽車報廢更新補貼和一次汽車置換更新補貼;同一新車只能申請享受其中一種補貼。
針對汽車報廢更新,全國汽車以舊換新平臺將于2025年1月10日24時關閉2024年補貼申請入口。車主查詢補正入口則將于2025年1月20日24時關閉。對于2024年7月25日(含)至12月31日期間僅部分取得相關證明材料,并在2025年2月28日前全部取得的消費者,將納入2025年汽車報廢更新補貼政策支持范圍。申請人需確保報廢的機動車和所購買的新車符合相關部門的通知要求。
在汽車置換更新方面,全省汽車置換更新平臺云閃付將于2025年1月10日24時關閉2024年的置換更新補貼申請入口,而車主查詢補正入口則將于2025年1月26日24時關閉。符合時間條件和證明材料要求的消費者,將享受2025年汽車置換更新補貼政策。同樣,申請人需確保交易的二手車和所購買的新車符合相關部門的補充通知要求。
在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方面,公告要求銷售企業(yè)在2025年1月15日(含)前完成舊車回收信息和新車銷售信息上傳,前提是舊車回收以及新車銷售需在2024年12月31日(含)前完成,且開具銷售發(fā)票。
在家電以舊換新方面,對于開票日期在2024年12月31日前的家電訂單,原則上不超過2025年1月15日(含1月15日)前完成送貨、安裝。這一規(guī)定同樣適用于家裝消費品“煥新”方面,對于開票日期在2024年12月31日前的家裝訂單,原則上不超過2025年1月15日(含1月15日)前完成送貨、安裝。